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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 名
- 准考证号
- 培训班名称
关于在连州市举办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负责人
安全知识继续教育培训班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安全培训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粤安监〔2009〕79号)的要求,为加强和规范我市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配合我市烟花爆竹经营安全许可证的换证工作,按照市局关于开展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知识继续教育的工作部署,市宣教中心拟于
一、培训对象:
我市行政区域内已取得安全经营许可的烟花爆竹经营企业中已取得相关培训证书的主要负责人。
二、培训时间、费用及地点:
培训时间:
相关费用:培训费120元/人,需住宿的学员费用自理。
培训地点:连州市城北俞屋寨连州技工学校。
四、报名办法:
请需参加培训的单位按要求安排相关人员尽快参加培训,并将报名回执填好后于12月15日前传真至清远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
联系人:李健蔚;联系电话:0765-3851155。
五、培训的考核:
参加继续教育的学员报到时请带上原有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小一寸红底彩色照片2张,以备换发新证使用。学员经考核合格后市安监局颁发安全资格证书。
二OO九年十二月十一日
烟花爆竹经营企业继续教育培训班回执
单位全称: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电 话: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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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性别 |
培训人员类别 |
原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是否住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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