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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 名
- 准考证号
- 培训班名称
关于在清远市举办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安全
发布者:宣教中心
发布时间:2010-04-06 11:42:37
关于在清远市举办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安全
生产管理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各县(市、区)安监局、高新区安监办、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总局第3号令《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九条以及落实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安全培训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粤安监[2009]79号)的精神。非煤矿山安全资格证(含负责人和安管人员)每年进行继续教育作为三年有效期后换证的前提条件,如没有继续教育的纪录,资格证三年有效期后自动失效,不能换证。为满足我市相关企业的需要,经清远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与广东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协商,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将于2010年4月19日在我市举办一期广东省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本次培训班由省宣教中心外派教师授课,经培训合格后由省安全生产宣教中心在原证书上签注相应事项。以备安监部门核查。
现将培训班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训对象:我省行政区域内2007至2009年已取得安全资格证但未参加继续教育的非煤矿山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2007年取证的请带三张彩色照片以备办理新证。)
二、 有关费用:培训费600/人(含教材费)。学员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标准为480元/人(含三天食、宿)。
三、 报名办法:根据安全许可的相关政策,该项继续教育及相应证书将作为非煤矿山安全许可续期登记的前置条件之一,请非煤矿山企业相关人员尽快报名参加培训,并将报名回执填好后于4月9日前传真至清远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本次培训在清远开班机会难得,希本市各有关单位能珍惜这次培训机会。)
四、 培训时间、地点如下:
报到培训时间:2010年4月19日报到,20日-22日上课,22日上午考试。
报到地点:清远市清新县玄真古洞生态旅游度假区酒店大堂,上课地点: 清远市清新县玄真古洞生态旅游度假区酒店会议室。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0763-3366335,13926682735梁健元,13726950042李健蔚 传真:3851155
五、其他事项:
为保证教学质量,本期培训班学员名额有限,请各单位提前组织相关人员报名参加培训,并将填写好的报名回执9日前传真至市安全生产宣教中心。参加培训学员需携带安全资格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没有安全资格证书的人员请勿报名参加本次培训(因需按照申领新证的培训大纲另行培训)。
附件:1、未参加继续教育名单;
2、报名回执
3、酒店路线图
二○一○年四月六日
培训班回执
单位全称: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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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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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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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或安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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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证书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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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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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住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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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请注明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